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增补优化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通知-下载亚博app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增补优化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09:57:3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完善专家库专业结构,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我厅拟对《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增补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范围及专业  

  (一)本次推荐对象从省内地勘单位、矿山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大学院校、大中型矿山企业等单位以及省、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人员中择优选出。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推荐不超过5人(每位专家只得从本单位推荐,不得重复推荐,《省专家库》中专家无须推荐)。

  (二)本次新增技术专业:地质矿产(煤炭、放射性矿产、煤炭资源储量核算、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储量核算、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测量。

  (三)本次增补技术专业:采矿(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物探(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化探、矿产经济、选冶、财务、区域地质调查等。

  二、专家资格人选的基本条件

  申请《省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了解矿产资源勘查及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地方和行业矿产资源勘查及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制度与技术规范,能胜任评审、评估、鉴定和咨询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专家职称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

  (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有附件1相应评审专业的相关工作经历之一;

  (五)遵守纪律、保守秘密、自觉接受监督,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不满70周岁(首次入库不满65岁,截至2024年6月30日,下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

  (七)上级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方法

  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已退休的)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3名《省专家库》专家联合推荐。

  (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2,表1-表7);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

  4.主要专业经历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有关报告的封面、署名盖章扉页即可)。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材料真实、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3名《省专家库》专家联合签名推荐)。

  四、《省专家库》在库专家优化

  根据《办法》要求,需对《省专家库》在库专家专业进一步优化。

  (一)《省专家库》在库专家常住地在广东省、不满7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本人在5月25日前填写申请(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经省厅确认后入库,不符合的专家不再入库。

  1.在2024年3月31日前,《省专家库》中已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储量估算专业)的专家。

  2.《省专家库》专家以专家身份参加过部、省级评审机构2份以上(含2份)报告评审的。

  3.《省专家库》专家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4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专家库》中常住地在广东省、年龄超过70周岁的,专业能力强,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本人同意,作为特邀专家纳入专家库,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领域的咨询工作。

  (三)《省专家库》在库专家若常住地不在广东省的,原则上不再入库。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最多可申报2个评审专业(财务、区域地质专业不纳入计算)。

  (二)申请人常住地原则上应为广东省,不得多地入库。

  (三)申请专家由所在单位集中报告材料(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推荐报送)。

  (四)省厅退休人员直接申报。

  (五)《省专家库》在库专家常住地在广东省、不满70周岁,在2024年5月25日前填写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六)请各单位将推荐纸质材料(和)于2024年5月25日前送至省评审中心,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3803627@qq.com。逾期未报,我厅将不再受理。


    附件:1.评审专家相关工作经历

     2.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申报表

  3.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在库专家直接入库

确认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邢长平,020-83620213;吴远健,020-3757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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