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锋
留言日期:
2024-07-01
主题: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公告
内容: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2262号)的要求,无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地上房屋已经竣工的,经村委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确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为了优化环节,压缩时限,提高发证率,可否容缺受理权属来源材料公告,采取三级联审公告和登记公告同步公告的方式,满足公告期限,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后进行登簿发证。